《注册认证人员资格处置规则(第5版)》发布并实施
来源: 中认国际 时间: 2020-07-24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于今日发布并实施《注册认证人员资格处置规则(第5版)》。
本次修订主要改动如下:
第5版主要增加调整10点内容
1.增加因注册准则变化(如学历、专业要求、法规要求等)原因导致的不能继续保持注册人员的注销处置;
2.增加“冻结”处置;
3.增加了“服务认证审查员”适用;
4.细化了多家机构择业、增加遗漏程序具体适用条款;
5.调整冒用他人名义从事相关工作或签署相关文件的处罚量级,不再适用暂停;
6.增加利益冲突和公正性条款;
7.增加缩减审核人日的处置,按照缩减的比例进行暂停和撤销处置;
8.调整行为导致撤销的,“ 相应资格”改为 “所有资格”;
9.增加公务人员隐瞒身份注册认证人员处置;
10.增加注销申请,机构代为提交的救济制度,避免长期空置无人管理人员注销问题。
第5版主要删除调整3点内容
1.删除“降级” 处置;
2.删除认证培训师描述;
3.删除行业自律规范及职业道德的描述,相关的要求已在本次修订中予以转化。
详情如下:
关于印发《注册认证人员资格处置规则(第 5版)》的通知
各相关机构及注册认证人员:
为加强注册认证人员资格处置管理, 维护注册认证人员和推荐机构、执业机构合法权益,保障认证人员注册工作权威性,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修订完成《注册认证人员资格处置规则(第 5 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注册认证人员资格处置规则(第 5 版)》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2020 年 7 月 23 日
附件
注册认证人员资格处置 规则
第 5 版
为保证注册认证人员资格处置工作规范有序,规范注册认证人员及推荐机构、执业机构的工作行为,特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对违反 CCAA 认证人员注册规范类文件要求或认证认可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注册认证人员的资格处置,以及因注册期内个人申请资格变更做出了规定,并对注册担保人及推荐机构、执业机构应负的责任做出了规定。
本规则适用于所有依据 CCAA 认证人员注册规范类文件要求取得 CCAA 注册资格或确认资格的认证人员,包括管理体系审核员、产品认证检查员、服务认证审查员、认证咨询师等。
CCAA 认证人员注册规范类文件
CCAA 人员注册申诉、投诉与争议处理程序规则
3. 定义
3.1 警告
3.2 暂停
3.3 撤销
3.4 注销
在注册期满前终止注册认证人员原有注册资格。
3.5 冻结
对注册认证人员的资格状态实施特殊保护,禁止推荐/执业机构使用注册认证人员已有的注册资格。
4. 注册认证人员资格处置
4.1 警告
4.2 暂停
4.3.1 注册认证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撤销注册资格处置:
4.4 注销
4.5.1 行政监管部门对机构做出行政处罚后向 CCAA移交人员违规信息, CCAA 核实确认过程中,冻结涉事人员所有注册资格,正式处理后变更相应状态。
4.5.2 注册期内因推荐机构、执业机构在认证人员注册、认证活动实施过程中存在系统性违规行为,冻结涉事人员所有注册资格,正式处理后变更相应状态,冻结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90天。
5. 推荐机构/从业机构监督管理
5.1 CCAA 对推荐机构的推荐材料进行必要的监督抽查:
5.2 推荐机构推荐的注册申请人的注册信息失实,致使注册申请人被 CCAA 拒绝注册或撤销注册资格(以下简称推荐失实),半年内累计超过 3 人次,或超过当年累计申报数量 1%时,给予推荐机构警告处理,并在 3 个月内进行监督抽查。
5.3 监督抽查期内,再次发生推荐失实的,暂停受理该机构新推荐的认证人员注册申请。该机构应对推荐失实情况进行调查分析,采取纠正措施后方可恢复受理。
5.4 对推荐机构在认证人员注册资格管理中存在系统性违规行为,冻结该机构推荐账户权限,冻结期限一般不超过 180 天,违规行为报送行政监管部门。
6. 工作程序及信息通报
6.3 处置结果的通报及公开
经对违规事实及处置意见审批确认,CCAA 对注册认证人员资格做出正式处置。CCAA 将以通知、内部通报、公开通报、公告、信函等适当的方式对注册认证人员资格处置、推荐机构处置、执业机构处置情况向相关方进行通报。
7. 申诉
7.1 注册认证人员对 CCAA 的相关决定有异议或不满的,可依据CCAA 人员注册申诉、投诉和争议处理规则提出申诉, CCAA 将依据规则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7.2 人员注册申诉、投诉和争议处理规则文件可从 CCAA 网站下载,或向 CCAA 秘书处索取。
来源:中国认证认可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