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标准 GB/T 28001-2011 转换为 ISO 45001:2018 转换作业指导书
来源: 中认国际 时间: 2018-04-01
1 目的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于 2018 年 3 月 12 日发布 ISO 45001:2018 标准,为了有效
开展认证标准 GB/T 28001-2011 转换为 ISO 45001:2018 的实施和转换,确保符合国家认
监委关于标准转换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文件。
2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已获 ZRIC 依据 GB/T 28001-2011 标准的组织有序完成 GB/T 28001-2011
转换为 ISO 45001:2018 标准引起的转换。
本文件于 2021 年 03 月 11 日止自动失效。
3 引用文件
3.1 《国家认监委关于管理体系认证标准换版工作安排的公告》(2015 年第 30 号)
国家认监委于 2015 年 9 月 28 日发布 2015 年第 30 号公告,公告中明确了在等同
采用国际标准的管理体系认证领域中,在国际标准发布后新版国家标准发布前的时期
内依据国际标准开展认证及相关工作的安排。
3.2 IAF2016-15 号决议要求
针对 ISO 45001 标准转换,IAF 通过 2016-15 号决议规定了 ISO 45001 的转换期
过渡期为 ISO 45001 标准发布后的三年,即在 2021 年 3 月 12 日前完成 ISO 45001:2018
代替 OHSAS 18001 认证标准的转换工作。
3.3 IAFMD21 有关转换要求
2018 年 1 月 18 日,IAF 对 ISO 45001 标准转换工作发布了强制性文件 IAF
MD21,对认证标准由 OHSAS 18001 转换成 ISO 45001 的相关工作提出了要求。
CNAS 根据国家认监委公告、IAF 决议要求以及 IAF MD21 文件要求,组织对获得
CNAS 认可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简写为 OHSMS 或 OH&SMS)认证机构实施认证标
准转换(即 GB/T 28001-2011(OHSAS 18001:2007,IDT)转换为 ISO 45001:2018 引
起的认可转换工作。
注:后文中新版认证标准指 ISO 45001:2018,旧版认证标准指 GB/T 28001-2011
(OHSAS 18001:2007,IDT)。
4 转换依据
转换工作安排根据国家认监委 2015 年第 30 号公告、IAF2016-15 号决议要求以及
IAF MD21 等相关规定制定。认证标准 GB/T28001-2011
转换为 ISO45001:2018 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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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转换期
ZRIC 在 OHSMS 相关领域实施认证标准转换的过渡期自本文件实施之日起至 2021
年 3 月 11 日结束。
6 转换准备
6.1 对认证人员的要求
ZRIC 在 2019 年 05 月 30 日前应对实施 ISO 45001:2018 认证的各类认证人员(如:
认证实施规则或方案制定、合同评审、审核方案管理、审核实施、认证决定、认证人
员能力评价、培训指导与管理等工作的人员)依据 ISO 45001 认证标准开展认证活动
的能力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评价;
ZRIC应确保参与ISO 45001:2018认证的审核员具备ISO 45001:2018 审核的能力,
且取得 CCAA 职业健康安全体系审核员注册资格,且经过 ZRIC 对 ISO 45001:2018 标准
不低于 16 学时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完成相应的评价。
6.2 ZRIC 在 2018 年 11 月 10 日前完成对认证标准修订内容变化的分析识别,以及标
准内容变化对机构认证活动的影响分析,如:对机构过程或文件化信息的调整需求。
6.3 ZRIC 在 2019 年 06 月 01 日起开始接受组织 ISO 45001:2018 标准和初次或再认证
申请或转换申请。
7 获证组织标准转换要求
7.1 总体要求
获证组织应围绕转换过渡期的基本要求,对按照 ISO 45001:2018 标准实施转换认证
做好总体策划,应理解标准要求,识别现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在满足新版认证标准
方面的不足和缺失,以确定管理体系的改进之处,并尽快地按新版标准实施。
7.2 文件要求
获证组织或新申请新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组织对产品过程、活动或文件
化信息进行分析,调整需求,按新版认证标准要求建立管理体系,且按管理体系运行时
间最少运行 3 个月以上。
7.3 对人员的培训要求
获证组织或新申请新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组织应识别人员培训的需求,
培训的对象应包括管理层、内审员和从事影响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人员。主要培训内容
的确定应基于准确理解新版标准要求为目的,培训的方式可由组织自主选择。
7.4 转换的基本要求
7.4.1 组织的管理层和员工应了解和掌握新版标准的变化,管理层应确认对现有管理体认证标准 GB/T2800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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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与新版标准之间的差异进行了识别,并提供其证据。特别是:关注了“组织环境”、
强调最高管理者的职责和领导作用、关注管理职责、强调了基于风险的思维、更加关注
于绩效的监视与测量。
7.4.2 组织依据 ISO 45001:2018 标准实施了内审和管理评审。
7.4.3 及时与 ZRIC 联络,针对按照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审核或转换相关事宜进行了沟通和
确定。
8 转换时间及转换方式
8.1 转换时间
8.1.1 自 2019 年 06 月 01 日开始受理按照 ISO 45001:2018 标准的管理体系认证或换版
认证申请,ZRIC 鼓励新申请认证组织采用 ISO 45001:2018 标准申请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
系认证。
8.1.2 在 2020 年 3 月 11 日前,ZRIC 仍接受申请组织提出依据旧版标准开展认证的申请;
自 2020 年 3 月 12 日起 ZRIC 将停止接受 GB/T 28001-2011 标准实施初次认证/再认证的
申请。
8.1.3 对于已按 GB/T 28001-2011 标准获得 ZRIC 认证的获证组织应于 2021 年 3 月 11 日
前完成新版标准证书转换工作,自 2021 年 3 月 11 日转换期结束后,所有已经颁发的依
据 GB/T 28001-2011 标准认证证书将到期终止或撤销作废。
8.2 转换方式
8.2.1 通过监督或再认证进行新版标准的转换
(1)应在 2020 年 3 月 11 日前实施再认证审核的获证组织,ZRIC 鼓励应尽量策划安
排依据新版标准进行审核,以便颁发新版标准的认证证书。
(2)获证组织在认证周期内还有正常的监督审核,则可以策划利用监督审核进行新
版标准的转换。
(3)如由于某种原因,获证组织仍维持依据旧版标准实施再认证审核/监督审核,
必须注意策划在获证后最近一次的监督审核中进行新版标准的转换,否则证书至 2021 年
3 月 11 日将到期终止或撤销作废。
8.2.2 通过专项审核进行新版标准转换。
9 申请转换的程序
9.1 获证组织申请转换的条件
(1)完成了依据新版标准对管理体系文件的转换修改并已实施;
(2)组织的内审员具备了按 ISO 45001:2018 标准实施审核的能力;认证标准 GB/T2800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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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完成了按照新版标准实施的内审和管理评审。
9.2 申请
获证组织在满足以上申请条件后,向 ZRIC 提出申请,对于通过再认证审核进行转换
的组织,填写《认证申请书》和《获证方体系变更调查表》并依据其中的要求提交相关
资料。对于通过监督审核或专项审核进行转换的组织,填写《证书变更申请书》,需要提
交修订后的手册、程序、识别的法律法规清单、按新版标准实施的内部审核报告和管理
评审输出资料。
9.3 合同安排
通过再认证或专项审核转换的获证组织,经评审合格后签订认证合同或转换审核补
充协议,对于通过监督审核转换的获证组织,则不需要再签订合同,继续执行原合同。
9.4 文件审核
对于通过监督审核或专项审核的获证组织,在进入现场审核前应提交修订后的手册、
程序,由确定的审核组对文件进行审核,获证组织应就文审当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以便按照要求顺利进入现场审核。
9.5 现场审核
当结合监督和再认证进行转换时,至少增加 1 人日审核时间来覆盖 ISO 45001:2018
中现有的和新的要求。对于单独开展转换审核的,认证机构需要根据组织的自身具体情
况为转换审核确定充分的审核时间,以确保组织满足 ISO 45001 标准的全部要求,所确
定的转换审核时间不应少于 1 人天。
公司派出经获 CCAA 职业健康安全注册资格审核员并通过《CCAA-OHSMS 审核员 ISO
45001:2018 标准理解》、《CCAA-OHSMS 审核员 ISO 45001:2018 标准实施指南》培训考
试合格的审核人员组成审核组,按照双方协定的审核计划安排,对组织的管理体系进行
现场评价,出具审核报告。
现场审核将对组织管理体系的以下方面取证评价:
(1)体系运行对实现和保持方针、目标的评价(各层级、过程的目标是否有针对性、
是否保证总目标的实现、是否可测量及测量方法的简述;是否策划了实现目标的方案;
若目标没有达到预期值,是否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2)管理体系策划的充分性(指组织结构、策划活动、职责、惯例、程序、过程和
资源的策划;重点关注过程识别、风险和机遇的识别、危险源辨识);
(3)危险源的控制、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监视和测量状况;
(4)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的遵守情况(合规性评价);认证标准 GB/T2800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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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实施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评价;
(6)是否及时接受和处理投诉情况的评价。体系运行持续改进能力的评价(包括:
针对内部审核发现问题或投诉的问题及时制定并实施了有效的持续改进)。
审核组将通过现场审核,掌握获证组织修订和完善其管理体系的情况,并最终评价
其管理体系的有效性。确认获证组织已符合 ISO 45001:2018 标准要求后,审核组将作
出推荐换发新版标准证书的建议。对存在问题或达不到新版标准要求的获证组织,审核
组将提出整改要求,并确保验证合格,以避免重文件程序审核,轻过程结果的做法。
9.6 换发证书
经过现场审核证实体系确已符合新版标准要求并经 ZRIC 认证决定后,可向组织换发
新版标准的认证证书。
9.7 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描述
(1)认证证书的结构保持不变;
(2)认证依据标准改为 ISO 45001:2018。
(3)通过监督审核或专项审核进行转换的组织,换发的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基于证
书颁发日期算起 3 年有效;
(4)通过再认证实施转换的组织,换发的证书有效期不超过上一认证周期认证证书
的终止日期再加 3 年。
9.8 转换认证收费
9.8.1 通过监督审核转换时,在维持原合同中监督审核费基础上,新版标准所增加部分的
审核费用按 1 个人日收取。
9.8.2 通过专项审核实施转换的组织,按照实际发生的审核人日数收费。原则上为增加一
次监督审核的人日数及费用。
10 支持性文件信息
10.1《认证申请书》
10.2《获证方体系变更调查表》
10.3《证书变更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