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类服务认证规则
来源: 时间: 2025-05-09一、适用范围
本认证规则适用于对提供生活垃圾分类服务的组织(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公司、环卫服务企业、社区服务机构等)进行服务能力评价,确保其符合GB/T 19095-2019《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及本规则的要求,涵盖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全流程服务。
二、认证依据
1. 技术规范与标准
- GB/T 19095-2019《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 GB/T 27007《合格评定 合格评定用规范性文件的编写指南》
- GB/T 27060《合格评定 良好操作规范》
- GB/T 27067《合格评定 产品认证基础和产品认证方案指南)
2. 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地方性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 《国家认监委关于加强认证规则管理的公告》(认监委公告2025年第9号)
三、认证模式及领域划分
1. 认证模式
- 服务特性测评:通过文件审核、现场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验证服务流程的合规性及有效性。
- 过程监督:定期对服务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审核,确保持续符合要求。
2. 领域划分(生活垃圾分类服务认证属于一般服务认证SC19污水和垃圾处置、公共卫生及其他环境保护服务)
- 社区垃圾分类服务:居民小区、公共机构等区域的分类服务。
- 商业垃圾分类服务:餐饮企业、商场、写字楼等商业场所的分类服务。
- 环卫运输与处理服务:分类垃圾的运输、中转及终端处理服务。
四、认证实施程序
1. 申请与受理
- 申请方提交申请书、服务流程文件、人员配置及设施证明等材料。
- 认证机构对材料进行初审,确认符合受理条件后签订协议。
2. 评价阶段(评价内容详附录2)
- 文件审核:核查组织架构、管理制度、培训记录、经费保障等文件。
- 现场检查:
- 硬件配置:检查分类垃圾桶标志、颜色、布局是否符合GB/T 19095-2019。
- 服务流程:验证分类投放、收集、运输等环节的规范性。
- 人员能力:抽查督导员、管理人员对分类标准的掌握情况。
- 随机抽查:通过问卷调查或电话访问,评估居民知晓率、参与率及投放准确率。
以上评审阶段审核人天
- 组织人数300人以内审核人天为1人天,300人及以上审核人天为2人天。
- 审查员需经CCAA注册的正式审查员。
3. 复核与认证决定
- 认证机构根据评分结果(参照附录1)形成报告,总分≥600分(五星级)及以上者通过认证。
- 认证委员会审议后颁发认证证书。
4. 监督与再认证
- 年度监督:每年至少一次现场抽查,重点检查整改项及服务持续性。
- 再认证:证书有效期3年,到期前需重新申请全面审核。
五、认证证书及标志要求
1. 证书内容
- 获证组织名称、地址、认证领域、证书编号、有效期及认证机构签章。
2. 认证标志
- 标志样式需标注“生活垃圾分类服务认证”字样及星级,不得使用“国家”“领先”等禁止性词汇。
3. 证书状态管理
3.1 暂停条件
获证组织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时,认证机构可暂停其认证证书:
- 一般不符合项:监督审核中发现不符合项,且未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
- 重大风险隐患:服务流程、设施配置或管理存在系统性缺陷,可能影响分类服务效果。
- 投诉核实:经调查确认存在有效投诉(如虚假宣传、分类数据造假等)。
3.2 暂停流程
- 通知:认证机构以书面形式(邮件/函件)通知获证组织,列明不符合项及整改要求,并设定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60个自然日)。
- 公示:暂停信息在认证机构官网公示,标注“暂停”状态。
- 整改验证:获证组织提交整改证据后,认证机构安排现场复查。复查通过后恢复证书。
3.3 暂停期间限制
- 不得在宣传、投标等活动中使用认证证书及标志。
- 逾期未整改或整改未通过者,证书自动撤销。
3.4 撤销条件
获证组织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时,认证机构应撤销其认证证书:
- 拒绝整改:暂停期满未提交整改材料或整改未通过。
- 严重违规:伪造服务记录、恶意篡改分类数据、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社会负面影响。
- 主动放弃:获证组织书面申请终止认证。
3.5 撤销流程
- 通知:认证机构提前15个工作日告知撤销决定及理由。
- 公示:撤销决定在认证机构官网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示,标注“撤销”状态及原因。
- 证书回收:获证组织需在10个工作日内交回纸质证书,删除相关宣传内容。
3.6 撤销后续处理
- 自撤销之日起2年内,该组织不得重新申请同类认证。
- 因违规撤销的,认证机构将向监管部门报备。
六、动态维护要求
1. 认证机构每年评估认证规则与国家新政策、标准的符合性,必要时修订。
2. 获证组织需及时向认证机构报备服务流程、设施或管理制度的重大变更。
3. 对于本规则的动态维护,执行ZRIC-WI46认证规则管理制度及程序。
七、争议与投诉处理
1. 认证机构设立投诉渠道,15个工作日内响应并调查。
2. 争议可通过第三方技术委员会仲裁,确保公正性。
3. 若获证组织对暂停/撤销决定有异议,可向认证机构提交书面申诉,认证机构应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第三方技术委员会仲裁,仲裁结果为最终结论。
附录
1.评价的指标分值与星级评定
根据指标分值评定生活垃圾分类服务能力,以不同星级区分服务等级,最高为十星。
指标分值 |
星级评定 |
1000分以上(含1000分) |
十星 |
950分(含950分)至999分(含999分) |
九星 |
900分(含900分)至949分(含949分) |
八星 |
850分(含850分)至899分(含899分) |
七星 |
800分(含800分)至849分(含849分) |
六星 |
600分(含600分)至799(含799分) |
五星 |
2.评价的内容
序号 |
项目及分值 |
评价内容 |
评分标准 |
评价方式 |
1 |
组织领导 (250分) |
机构运行(100分) |
1. 公司成立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成立相应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构(20分);未成立领导小组的,扣10分,未成立管理机构的,扣10分。 2. 各分公司或管理处配备5名专职人员(30分);未配备人员的,本项不得分,人员人数不足的,每差1人扣2分,至扣完为止。 3. 各物业小区或项目部配备3名专职管理人员(30分);未配备人员的,本项不得分,人员人数不足的,每差1人扣2分,至扣完为止。 4. 有安排、落实垃圾分类专项经费(20分)。未落实专项经费的,该项不得分。 |
资料审核 |
工作落实(150分) |
1. 公司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等文件(30分);完成得30分,未完成本项不得分。 2. 建立例会制度,全年不少于4次会议,要有制度和相关文件、会议纪要、签到表、会议照片等,按要求完成的得40分,未按要求完成的,每少一次扣10分。 3. 制定考评办法,建立考评奖惩制度,每个月不少于一次对各分公司或管理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考评,依据考评情况奖优罚劣,并及时通报考评奖罚结果(40分);未建立考评奖励制度的,本项不得分,制定了考评办法,建立了制度未开展考评的,扣10分,考评中发现问题未及时通报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至扣完为止。 4. 落实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各物业小区或项目部/各分公司或管理处每月定期前向公司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级、有序传递、报告当月工作情况及下月工作安排,及时按要求上报公司需要的数据、信息材料等(40分)。未按时报送或报送材料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每次扣2分,未报送的,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 |
资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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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宣传培训 (250分) |
保障措施(40分) |
1. 建立了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体系,各级有专人负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10分)。未建立的不得分。 2. 制定了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10分)。未制定的不得分,制定未组织实施的,扣5分。 3. 收集垃圾分类工作信息,每月编发工作简讯(或总结),反映工作动态(10分)。未开展的不得分。每缺一月扣1分。 4. 宣传经费落实有保障(10分)。未落实不得分。 |
资料审核 |
宣传活动(120分) |
1. 在公司所管理的公共区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和分类常识宣传,营造发动公司管理区域内全民参与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30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2. 开设生活垃圾分类曝光台,发挥业主、媒体及相关方监督作用(30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3. 组织诸如文艺演出、趣味活动、有奖活动、知识竞赛、分类金点子、业主问卷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业主/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吸引业主/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30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4. 开展入户宣传,发放告居民一封信、生活垃圾分类手册到每家每户,并入户宣传讲解辅导,做到家喻户晓(30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
资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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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培训(40分) |
1. 制定公司辖区垃圾分类管理人员培训计划,培训对象、人数、内容、效果与本辖区垃圾分类工作开展需求相匹配(10分)。未按要求制定培训计划的,不得分。 2. 每年公司培训数量不少于3次,各分公司或管理处培训不少于2次(30分)。未开展培训的,本项不得分,每缺一次扣4分。 |
资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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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效果(50分) |
推行生活分类的物业小区或项目部区域,业主/群众知晓率试点期间不低于70%、试点结束后不低于85%。每少1%扣5分。
注: 知晓率=知晓人数/抽查人数×100%。 |
随机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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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硬件配置 (200分) |
设置专用宣传栏(40分) |
根据各小区或项目部大小设置1个或多个宣传栏,内容突出生活垃圾分类意义目标、责任义务和分类程序。未设置不得分。 |
现场查看 |
设置公示栏(牌)(40分) |
在各小区或项目部醒目位置设置1个或多个公示栏(牌),内容为本小区或项目部分类投放点的布局引导图,小区或项目部分类负责人员名单及责任分工;督导员姓名、联系电话;投诉电话等。未设置的不得分,设置不合规范的,每少一项扣2分,至扣完为止。 |
随机抽查,现场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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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放点设置投放指示牌(40分) |
指示牌主要内容:投放时间,垃圾分类指南,收运单位及责任人姓名、投诉电话,督导员姓名和电话等。未设置的不得分,设置不合规范的,每缺一项扣2分,至扣完为止。 |
随机抽查,现场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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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垃圾桶配置(40分) |
分类垃圾桶配置能够满足投放需求,鼓励直收直运,设置垃圾收集容器的小区或项目部必须设分类收集容器;新增分类收集容器颜色、标志必须符合GB/T 19095-2019《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的要求,收集点上的垃圾桶应按照《公司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配置。出现垃圾桶数量(容量)不足,导致垃圾满溢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至总分扣完为止;分类标识存在设置不规范、印刷模糊、颜色不正确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至总分扣完为止;收集点上的垃圾桶未按标准配置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至总分扣完为止。有害垃圾收集,组织至少设置1个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未设置的,扣2分,至扣完为止;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必须有再生资源回收方式,未设置的,扣2分,至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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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抽查,现场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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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垃圾桶设置点规范(40分) |
地面未硬化处理,分类垃圾桶摆放杂乱、桶身外观不净、残缺、破损、不密闭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至扣完为止。 |
随机抽查,现场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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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组织管理 (150分) |
督导员配备(50分) |
按每300户左右配备1名督导员(50分)。每少1名,扣5分,至扣完为止。 |
资料审核 |
人员管理(50分) |
小区管理人员、物业工作人员、督导人员职责明确,配合到位,对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管理到位,对小区住户、垃圾分类情况、垃圾分类方法和要求熟悉,履职尽责情况良好。随机抽问,发现一位未按要求履职的扣2分,至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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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审核,随机抽问,现场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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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运组织(50分) |
按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分法”要求,与相关物业小区或项目部做好对接,实现生活垃圾分类转运,其中厨余垃圾按照要求实现分类转运。随机抽查,未按要求组织分类转运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至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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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抽查,现场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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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分类效果 (150分) |
覆盖率(50分) |
公司及各分公司物业小区或项目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覆盖率100%;按照任务总量,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5分。
覆盖率=垃圾分类覆盖小区或项目部数量/公司小区或项目部总数量×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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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审核。 |
参与率(50分) |
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区域,业主/群众参与率不低于80%。每少一个百分点,扣5分。 注: 1.参与率=考核时段内参与垃圾分类投放记录人数/总人数×100% 2.抽查方法---抽查一个分公司或管理处,对所抽查分公司或管理处的10%的小区进行考评,按平均计算所得成绩。 |
随机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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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投放准确率(50分) |
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区域,业主/群众投放准确率不低于50%。每少一个百分点,扣5分。
注: 1. 分类投放准确率=被抽检到的垃圾桶内应投垃圾的量/被抽检到的垃圾桶收集垃圾的总量×100% 2. 抽查一个分公司或管理处,对所抽查分公司或管理处的10%的小区进行考评,按平均计算所得成绩。 |
随机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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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加(减分) |
垃圾清扫车、垃圾运输车辆配置(100-150分) |
公司配置了需要的垃圾清扫车、垃圾运输车辆配置,并正常营运。视情加分。 |
现场检查 |
工作创新 (100-150分) |
在生活垃圾分类的组织实施模式、相关设施设备改进及配备、垃圾处理技术研究等方面,形成创新成果;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受到业主/群众或主管部门的肯定。视情加分。 |
资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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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群众或主管部门批评(100分) |
业主/群众投诉或被媒体及相关方监督曝光或出现网络负面舆论,造成较大影响的,情况属实,1次扣10分,扣完为止;造成重大舆论后果,严重影响垃圾分类工作的,情况属实,1次扣50分,扣完为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受到业主/群众或主管部门批评的,视情扣分:5-50分。 |
资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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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分类软件应用(50分) |
工作中应用智慧垃圾分类系统,配备垃圾分类相关智能设施设备并正常使用,确保垃圾分类相关信息、数据及时、准确接入智慧垃圾分类市级平台。对照系统使用要求,不符合要求一次扣5分,至扣完为止。 |
以资料、设备及系统平台为佐证。 |
生活垃圾服务认证证书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