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规则管理制度
来源: 中认国际 时间: 2025-04-0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中认国际认证有限公司(以下称“中认国际”或“ZRIC”)认证规则制定、实施及管理,确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及2025年第9号认监委公告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认国际自行制定的认证规则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包括立项论证、编制、审查、备案、实施、评估及动态维护。
第三条 ZRIC 作为认证活动第一责任人,对认证规则的合法性、合规性、科学性及适用性承担主体责任,并公开承诺履行相关义务。
第二章 管理要求
第一节 立项论证
第四条 立项论证程序
1. 需求识别:由市场部提出认证规则开发需求,明确适用范围、认证类别及依据标准。
2. 合规性论证:由技术部组织专家评审拟开发项目是否符合公告原则要求(如:不与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等抵触)。
3. 可行性分析:评估资源配备(人员、技术、检测能力等)及市场适用性。
4. 立项审批:通过论证后,提交管理层审批并记录归档。
第二节 规范编制
第五条 编制要求
1. 依据GB/T 27007、GB/T 27060、GB/T 27067等标准编写认证规则,确保格式规范、内容完整。
2. 明确认证规则内容:
- 适用范围、认证依据、实施程序(申请、评审、评价、认证决定等);
- 证书及标志要求、动态管理条款;
- 按认证类别(产品/管理体系/服务)补充特殊要求。
3. 名称不得含“中国”“国家”等字样,禁用“领先”“一流”等判定性形容词。
第三节 符合性自查
第六条 自查程序
1. 认证规则编制完成后,由技术部组织自查,重点检查:
- 是否符合公告十项原则要求;
- 是否涵盖所有内容要求(通用及特殊);
- 是否与现行法规、标准冲突。
2. 形成《认证规则符合性自查报告》,整改问题后方可进入验收阶段。
第四节 验收审查
第七条 验收流程
1. 组建审查组:验收审查专家要能代表利益相关方,必要时可聘请适当比例的外部专家。 若内部专家存在潜在利益冲突(如直接参与规则编制或实施),需优先选择外部专家。
2. 文件审查:核查认证规则与自查报告的一致性。
3. 会议评审:听取编制说明,提出修改意见并形成《认证规则验收审查报告》。
4. 批准发布:通过审查后,由机构负责人签发实施。
第五节 实施效果评估
第八条 评估机制
1. 周期要求:每两年至少一次,重大调整后即时评估。
2. 评估内容:
- 认证规则持续合规性;
- 资源充足性(人员、检测能力等);
- 获证组织反馈及认证结果采信情况。
3. 结果应用:根据《认证规则实施效果评估报告》修订或废止规则。
第六节 动态维护
第九条 维护程序
1. 信息跟踪:定期收集法规、标准更新及利益相关方反馈。
2. 修订触发:发生以下情形时启动修订:
- 法律法规变更;
- 国家标准更新;
- 实施评估发现重大缺陷。
3. 版本管理:修订后重新备案,原版本存档备查。标准更新后30日内启动修订
第三章 备案管理
第十条 备案流程
1. 首次备案:认证规则发布后30日内,通过“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上报平台”提交:
- 《认证规则备案信息表》;
- 认证规则全文及中文译本(外文版需附翻译);
- 认证依据全文或获取途径。
2. 修订备案:修订发布后30日内重新备案,保留历史版本。
3. 注销备案:废止后30日内提交注销申请,保留原记录。
第四章 监管与责任
第十一条 内部监管
1. 信息公开:通过官网公开认证规则及备案信息,确保真实有效。
2. 信息报送:按《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向国家认监委报送认证信息。
3. 风险自查:每年检查认证活动是否符合备案规则。
第十二条 外部应对
1. 配合检查:接受国家认监委及地方市场监管部门检查,提供备案规则作为依据。
2. 整改机制:对检查发现问题,15日内制定整改计划并落实。
第十三条 责任追究
1. 对违规制定或实施认证规则的责任人,依内部制度追责。
2. 因规则问题导致证书无效的,机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ZRIC技术部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