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认证服务 / 认证规则

认证规则

施工企业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认证规则

来源: 中认国际    时间: 2025-04-24

一、认证规则基本信息

1. 规则名称

施工企业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认证规则

2. 规则编号

CTS-ZRIC 046-2025

3. 版本号

A/0

4. 发布单位

深圳中认国际认证有限公司

5. 实施日期

2025年04月25日

6. 适用范围

适用于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施工企业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化管理体系认证。

二、认证依据

1. 核心依据

- JGJ/T 198-2010《施工企业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化管理规范》

2. 补充依据

- 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 GB/T 27021.1《合格评定 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要求》

- 国家认监委2025年第9号公告《关于加强认证规则管理的公告》

三、认证实施程序

1. 申请与受理

- 申请条件:

- 企业应取得有效的建筑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 企业需建立符合JGJ/T 198-2010的标准化管理体系

- 受理流程:

认证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初审,通知企业补充或进入评审阶段。

2. 文件评审

- 评审重点:

验证企业标准化管理体系文件(标准体系表、培训计划、监督检查记录等)是否符合JGJ/T 198-2010要求。

3. 现场审核

- 审核内容:

- 抽查至少2个工程项目,验证标准覆盖率(90%)及技术交底记录完整性(第5.1.4条);

- 检查强制性条文落实措施文件(第5.2.1条)及实施效果;

- 评估企业技术标准编制程序的合规性。

- 检查技术交底记录、工序检查报告(第5.1.4条);

- 确认企业技术标准编制及复审流程合规性。

- 审核周期:首次认证和再认证现场审核时间不少于2人日监督审核不低于1人日。

4. 认证决定

- 发证条件:无严重不符合项,且一般不符合项整改闭环。

- 证书有效期:3年,证书标注认证范围(如房屋建筑工程技术标准化管理)。

5. 监督审核

- 频次:每年一次,重点检查标准更新、问题整改及持续改进情况。

- 内容:抽查1个新增工程项目,验证标准动态管理有效性(第4.2.5条)。

6. 再认证

- 证书到期前3个月提交再认证申请,审核覆盖全要素。

四、认证证书与标志

1. 证书样式

- 证书名称:施工企业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化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标注内容:依据JGJ/T 198-2010认证,禁用国家”“领先等词汇。

2. 认证标志

- 标志设计需包含认证机构标识及认证标准编号。

五、不符合项纠正与验证

- 纠正措施:

- 企业需在收到不符合项报告后15日内提交纠正措施计划,包括:

- 根本原因分析;

- 具体整改措施及责任人;

- 计划完成时间。

- 验证要求:

- 严重不符合项:需通过现场复查验证整改效果;

- 一般不符合项:可通过文件审查或远程验证。

- 闭环时限:

- 严重不符合项:3个月内完成整改及验证;

- 一般不符合项:1个月内完成整改及验证。

六、动态维护与备案

1. 规则修订

- 每两年评估一次认证规则适用性,根据JGJ/T 198-2010修订情况同步更新。

- 认证机构每年发布JGJ/T 198-2010及相关国家标准更新清单,企业需在3个月内完成标准体系表同步修订。

- 规则修订触发条件(如标准更新、监管政策变化)。

2. 备案要求

- 认证规则发布后30日内,通过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上报平台备案,提交:

- 认证规则全文及认证依据链接;

- 《认证规则备案信息表》(含版本、适用范围等)。

七、管理体系认证特殊要求

1. 方案策划

- 审核计划制定:

- 认证机构应根据企业规模、业务范围及技术标准复杂程度,制定详细的审核计划,明确审核目标、范围、时间及审核组成员。

- 审核计划需覆盖JGJ/T 198-2010核心要求,包括:

- 企业标准化工作机构设置(第4.1条);

- 标准体系表的动态管理(第4.2.6条);

- 强制性标准实施措施(第5.2条);

- 技术标准编制与复审流程(第7章)。

- 审核组构成:

- 审核组至少包括1名具备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经验的专职审核员;

- 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如行业标准化委员会成员)参与技术评审。

2. 审核实施与报告

- 审核报告要求:

- 报告需包括审核发现、符合性结论及改进建议;

- 明确不符合项分类(严重/一般)及整改要求;

- 报告提交时限:现场审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

3. 证书状态管理

- 暂停:未按期完成不符合项整改或监督审核未通过;

- 撤销:严重违规(如伪造标准实施记录);

- 注销:企业主动申请或认证规则废止。

八、其他补充要求

1. 认证规则名称与标志规范

- 禁用国家”“领先等敏感词汇,规则名称统一为施工企业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体系认证规则

- 认证标志需包含认证机构标识、认证标准编号(CER-JGJ198-MS)及有效期。

2. 认证依据动态跟踪


3. 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

- 认证机构需在官网公示获证企业名单及认证范围;

- 设立投诉渠道,接受对认证过程及结果的异议。

注:本补充规则严格遵循《国家认监委关于加强认证规则管理的公告》要求,确保管理体系认证的规范性、透明性与公信力。


施工企业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