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规则
来源: 中认国际 时间: 2025-05-08一、总则
1. 目的
为规范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国家认监委关于加强认证规则管理的公告》(认监委公告2025年第9号)及国家标准《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GB/T 27922-2011),制定本规则。
2.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生产、贸易、服务型企业的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
3. 认证依据
- 国家标准:GB/T 27922-2011《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完整信息见附录1)。
4. 认证模式
(1) 服务特性测评
- 测评内容:基于GB/T 27922-2011的评分指标,对售后服务体系的组织架构、资源配置、服务规范等核心要素进行量化评分。
- 测评方式:通过文件审查、现场观察、服务记录抽样等方式验证服务标准的执行情况。
(2) 服务过程审核
- 审核重点:服务流程的完整性与合规性(如投诉处理时效、维修服务标准化、顾客信息保密等)。
- 审核方法:追踪1-3个典型服务案例,验证从报修到解决的闭环管理能力。
(3) 顾客满意度调查
- 调查范围:随机抽取企业近12个月的顾客样本,采用SB/T 10409标准进行满意度测评。
- 结果应用:满意度低于80%需整改,并纳入认证评分。
二、认证规则内容要求
1. 认证实施程序
程序阶段 |
内容要求 |
申请与受理 |
企业提交《服务认证申请书》及法律地位证明、服务流程图、服务规范文件等材料,认证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是否受理。 |
审查准备 |
确认企业服务系统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完成文件审查(如服务手册、顾客投诉记录等)。 |
初访问与现场审查 |
通过文件审查、现场访谈、服务流程观察等方式,验证售后服务体系的运行有效性。审查人日数按企业规模分级(见附录2)。审查员为CCAA注册审查员。 |
认证决定 |
根据审查报告,由技术委员会审议是否授予认证。 |
发证与注册 |
颁发认证证书(有效期3年),并在国家认监委平台备案。 |
监督审查 |
每年至少一次监督审查,验证服务持续符合性;证书到期前3个月启动再认证程序。 |
扩大/缩小范围 |
企业申请扩大认证范围时,需单独审查新增服务领域;缩小范围需提交变更说明并经技术委员会批准。 |
2. 认证证书及标志要求
- 证书内容:企业名称、地址、认证范围、证书编号、有效期、认证依据标准。
- 标志使用:获证企业可在宣传材料中规范使用认证标志,但不得用于产品包装或暗示产品认证。
- 变更与撤销:企业信息变更需在10个工作日内报备;证书暂停/撤销后应立即停止使用标志。
3. 证书状态管理
- 暂停条件:未按期接受监督审查、服务系统失效、重大投诉未整改等。
- 撤销条件:提供虚假信息、严重违法违规、拒绝配合审查等。
三、服务认证特殊要求
1. 领域划分
售后服务评价体系属于一般服务认证领域SC03批发业与零售业服务,根据 GB/T 27922-2011,将认证领域划分为 3大核心模块 和 12项子领域,并明确评分权重:
核心模块 |
子领域 |
评分权重 |
评价要点 |
1. 售后服务体系 |
1.1 组织架构与职能划分 |
10% |
专职部门设置、服务网点覆盖、管理权限清晰度。 |
1.2 人员资质与培训 |
15% |
售后服务管理师占比、年度培训计划及记录。 |
|
1.3 资源配置与保障 |
10% |
服务设施、工具备件、应急资金储备的充分性。 |
|
1.4 监督与持续改进 |
15% |
内部审核机制、改进措施有效性、外部投诉处理时效。 |
|
2. 商品服务 |
2.1 技术支持与培训 |
10% |
安装调试记录、顾客培训覆盖率、技术文档完整性。 |
2.2 维修与保养服务 |
15% |
维修响应时间、配件供应时效、维修记录规范性。 |
|
2.3 质量保证与召回机制 |
10% |
退换货流程合规性、召回程序透明度、先行赔付执行情况。 |
|
2.4 废弃商品回收 |
5% |
回收流程合规性、环保处置证明文件。 |
|
3. 顾客服务 |
3.1 顾客关系管理 |
10% |
顾客信息档案完整性、定期回访覆盖率、在线服务平台功能有效性。 |
3.2 投诉处理与争议解决 |
15% |
投诉响应时间(≤24小时)、投诉解决率(≥95%)、争议调解记录完整性。 |
|
3.3 满意度调查与改进 |
10% |
年度满意度调查报告、改进措施实施效果验证。 |
|
3.4 服务承诺与透明度 |
10% |
服务承诺公示(官网、合同等)、收费标准明示、服务文化宣传。 |
2. 评分与等级划分
(1) 总分计算
- 总分 100分,由各子领域加权得分累加,额外设置 “特别加分项”(如创新服务模式、行业标杆实践)和 “特别扣分项”(如违法违规、虚假宣传)。
(2) 等级标准
- 达标级:70-79分(基础服务能力达标,无重大缺陷)。
- 三星级:80-89分(服务流程规范,顾客满意度较高)。
- 四星级:90-94分(服务体系领先,具备行业示范性)。
- 五星级:95分以上(服务创新性强,顾客忠诚度显著提升)。
(3) 不合格判定
- 总分低于70分,或存在3项以上特别扣分项(如违反法律法规、重大投诉未整改)。
四、公正性管理
1. 利益冲突控制
- 禁止审查员参与其关联企业的认证活动。
- 认证机构不得与咨询机构联合营销或共享利益。
2. 公正性承诺
认证机构需在官网公示《公正性承诺书》(见附录3),承诺规则制定与实施的独立性、客观性。
五、备案与公开
1. 备案信息
- 规则名称: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规则(SC0302-2023)。
- 备案编号:CTS-ZRICSC0302-2023。
- 认证依据全文链接:GB/T 27922-2011全文链接(如https://std.samr.gov.cn)。
2. 公开渠道
规则全文及备案信息通过认证机构官网(www.zricsz.com)及国家认监委“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开。
附录
1. 附录1:GB/T 27922-2011全文信息
- 标准编号:GB/T 27922-2011
-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实施日期:2012年2月1日
2. 附录2:审查人日数分级表
有效人数 |
初次审查时间(天) |
监督审查时间(天) |
再认证审查时间(天) |
1-65 |
2 |
1 |
2 |
65-275 |
3 |
1 |
2 |
276-625 |
4 |
1.5 |
3.5 |
626-1500 |
5 |
2 |
4 |
1501-3450 |
6 |
2.5 |
4.5 |
现场审查人天不应少于本表人天数的80%。 |
3. 附录3:公正性承诺书
> 公正性承诺书
> 本机构承诺:认证规则制定及实施独立、客观,不受任何商业利益影响,严格遵守国家认监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