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信誉评价认证规则
来源: 中认国际 时间: 2025-05-081.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对从事商业活动的组织(企业、机构等)和个体经营者的商业信誉进行认证,覆盖基础能力、竞争能力、信用体系、社会影响等核心要素的评价。
2. 认证依据
2.1 标准文件
- T/CGCC 17-2018 《商业信誉评价体系》
- CTS-ZRICSC0303 《商业信誉评价规范》
2.2 引用规范
- GB/T 27922-2011 《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
- GB/T 27925-2011 《商业企业品牌评价与企业文化建设指南》
- GB/T 19039-2009 《顾客满意测评通则》
- GB/T 19012 《质量管理 顾客满意 组织处理投诉指南》
- GB/T 27007 《合格评定 合格评定用规范性文件的编写指南》
- GB/T 27067 《合格评定 产品认证基础和产品认证方案指南》
3. 认证原则
- 独立性:认证过程不受任何利益相关方干预。
- 客观性:基于证据和量化指标进行评价,杜绝主观判断。
- 连续性:每年至少实施一次监督审核,确保动态合规。
- 否决项:存在CTS-ZRICSC0303中定义的否决项(如违法记录、商业欺诈等),直接终止认证。
4. 内容要求
4.1 通用要求
4.1.1适用范围
- 明确适用于商业活动的各类组织及个体经营者。
4.1.2认证依据
- 列明所有引用标准及技术规范(含名称、编号、发布单位)。
4.1.3认证实施程序
4.1.3.1 申请与受理
(1)申请材料提交:
- 组织填写《认证申请表》,内容包括:
- 组织基本信息(名称、地址、法人代表、联系方式);
- 相关资质证明(营业执照、行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
(2) 受理审核:
- 认证机构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确认材料完整性。
- 材料缺失或不符合基本要求的,一次性书面通知补正,补正期限为10个工作日。
4.1.3.2 文件评审
(1)评审内容:
- 验证资质证书的真实性(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官方平台核验);
- 检查否决项相关材料(如行政处罚记录、诉讼案件等)。
(2)评审结论:
- 通过:进入现场评价阶段;
- 不通过:说明具体原因。
4.1.3.3 现场评价
(1)评价团队组成:
- 至少1名具备CCAA注册资格的审查员,审查员应通过商业信誉评价考试,必要时可聘请行业专家。
(2)评价流程:
- 首次会议:向组织说明评价范围、方法和时间安排;
- 现场核查:
- 人员访谈:随机抽取管理层及员工,验证人员素质、培训效果;
- 资料审查:查阅合同档案、服务记录、创新项目文件等;
- 抽样验证:随机抽取1-3个产品或服务案例,检查质量与可追溯性;
- 实地观察:考察生产/服务现场,确认环保措施、安全规范执行情况。
- 末次会议:初步反馈评价发现,组织可补充说明或提供证据。
(3)评价时间:
- 中小型企业(300人以内):1人天;
- 大型企业(300及300人以上):2人天。
4.1.3.4 综合评价
(1)评分规则:
- 按《评分指标表》逐项打分,总分1000分;
- 否决项实行“一票否决”,直接终止认证。
(2)评价报告:
- 包含评分明细、关键问题描述、改进建议,经审核组长签字确认后提交认证机构技术委员会。
4.1.3.5 认证决定
- 技术委员会安排人员评价报告及证据材料;
- 结果通知:
- 通过:颁发《商业信誉认证证书》,有效期3年;
- 不通过:出具《认证不通过决定书》,列明具体原因。
4.1.3.6 监督审核
(1)频次与内容:
- 每年至少一次,重点核查否决项、评分降幅项及整改情况;
- 随机抽查20%的合同、服务记录及财务报表。
(2)结果处理:
- 符合要求:延续证书有效性;
- 不符合要求:限期3个月整改,逾期未达标则暂停证书。
(3)监测审核时间为1人天。
4.1.4认证证书及标志要求
- 证书内容:组织名称、认证等级(二星至五星)、有效期(3年)、认证依据。
- 标志规范:标注“依据T/CGCC 17-2018”,禁止使用“国家”“领先”等违禁词汇。
4.1.5证书状态管理
4.1.5.1 证书有效期与延续
(1)有效期:自颁发之日起3年;
(2)延续认证:
- 组织需在证书到期前3个月提交延续申请;
- 重新执行完整认证程序(含现场评价)。
4.1.5.2 证书变更
(1)变更类型:
- 组织名称、地址、法人等基本信息变更;
- 业务范围重大调整(如新增行业领域)。
(2)变更流程:
- 提交《证书变更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文件;
- 认证机构审核后,10个工作日内换发新证书。
4.1.5.3 证书暂停
(1)暂停条件:
- 监督审核未通过且未按期整改;
- 收到重大投诉或失信行为举报,经核查属实;
- 未按时缴纳认证费用。
(2)暂停程序:
- 出具《证书暂停通知书》,暂停期最长6个月;
- 组织需在暂停期内提交整改报告并接受复审。
4.1.5.4 证书撤销
(1)撤销条件:
- 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失信记录;
- 发生商业欺诈、制假贩假等严重违规行为;
- 暂停期满未完成整改。
(2)撤销程序:
- 出具《证书撤销决定书》,注销证书编号;
- 在认证机构官网及国家认监委平台公示撤销信息;
- 组织需满1年后方可重新申请认证。
4.1.5.5 证书恢复
(1)恢复条件:
- 暂停期内完成整改并通过复审;
- 提供第三方审计报告证明合规性。
(2)恢复流程:
- 提交《证书恢复申请表》及整改证据;
- 认证机构现场核查后,10个工作日内恢复证书。
4.1.5.6 证书公示与查询
(1)公示平台:
- 认证机构官网、国家认监委“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2)查询内容:
- 证书编号、有效期、认证等级、状态(有效/暂停/撤销)。
- 暂停:未通过监督审核或发现重大失信行为。
- 撤销:提供虚假信息或严重违规(如商业欺诈)。
4.2 服务认证特殊要求
(1)认证模式
- 全面评价模式:适用于首次申请认证的组织,涵盖全部指标。
- 简化评价模式:适用于已获同类认证的组织,重点审核动态变化项。
(2)领域划分
- 商业信誉评价属于一般服务认证领域SC03批发业与零售业服务。
- 按行业领域(如制造业、服务业、零售业)制定差异化评价细则。
(3)服务特性测评
- 依据GB/T 27922、GB/T 27925,重点审核售后服务、品牌文化、顾客满意度等。
5. 评价指标与等级评定
5.1 否决项(一票否决)
- 基本要求(CTS-ZRICSC0303):
(1)近3年违反环保、用工等法律法规被处罚;
(2)近3年存在商业欺诈、制假贩假等行为;
(3)近1年发生恶意拖欠贷款、商业贿赂事件。
- 附加否决项(T/CGCC 17-2018):
- 材料真实性存疑或隐瞒失信记录。
5.2 评分指标(总分1000分)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基础能力(350分) |
人员素质 |
80分 |
管理层信用、专业知识、培训覆盖率≥90% |
产品质量 |
90分 |
符合国家标准、可追溯系统完善、质量认证齐全 |
|
服务体系 |
90分 |
服务保障机制健全、监督制度有效、通过GB/T 27922认证 |
|
经营能力 |
90分 |
资产周转率≥行业均值、主营业务年增长率≥5% |
|
竞争能力(100分) |
创新能力 |
50分 |
研发投入占比≥3%、年创新成果≥2项 |
发展潜力 |
50分 |
行业排名前30%、可持续发展规划明确 |
|
信用体系(300分) |
信用制度 |
60分 |
内部信用评价体系完善、诚信考核覆盖率100% |
资信管理 |
150分 |
无失信记录、财务报表经权威审计、3年内无重大经济纠纷 |
|
合同信用管理 |
20分 |
合同管理制度健全、人员持证率≥80% |
|
合同行为规范 |
40分 |
合同条款合规、档案完整率100% |
|
合同履约管理 |
30分 |
履约率≥95%、争议处理机制有效 |
|
社会影响(250分) |
顾客满意度 |
50分 |
满意度调查得分≥85分(按GB/T 19039) |
员工满意度 |
50分 |
满意度调查得分≥80分、保障机制完善 |
|
公众美誉度 |
50分 |
品牌知名度≥行业均值、优先选择率≥70% |
|
社会形象 |
50分 |
公益活动年投入≥营收1%、文化建设达标 |
|
社会责任 |
50分 |
环保措施合规、节能宣传覆盖率100% |
5.3 等级评定规则
- 五星级:总分≥900分,且每项一级指标得分≥其总分的80%;
- 四星级:800分≤总分<900分,且每项一级指标得分≥其总分的70%;
- 三星级:700分≤总分<800分,且每项一级指标得分≥其总分的60%;
- 二星级:600分≤总分<700分,且每项一级指标得分≥其总分的50%;
- 不通过:总分<600分,或任一一级指标得分<其总分的50%。
6. 动态维护与备案
(1) 规则修订:
- 每两年至少一次自查,根据法律法规或标准更新修订规则。
(2)备案要求:
- 发布后30日内通过“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上报平台”备案,提交规则全文及认证依据。
(3)实施效果评估:
- 每两年提交实施效果评估报告,涵盖合规性、资源匹配度、获证组织反馈等。
7. 附则
1. 本规则与国家认监委公告冲突时,以国家规定为准。
2. 解释权归深圳中认国际认证有限公司所有。